內政部:土地徵收採市價補償 9/1施行

內政部昨〈23〉天表示,行政院核定土地徵收條例自9月1日開始施行,未來土地徵收補償採市價計算,為利於市價補償儘速上路,內政部已函請需用土地人提報今年將徵收的用地範圍。
內政部表示,土地徵收條例今年1月4日經總統公布,內政部積極研修相關配套子法,包括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書表格式、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等。
內政部說,各項子法已陸續於5月到6月間發布,土徵條例9月1日正式施行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需地機關即可依相關規定辦理。
內政部指出,修正前徵收補償價格是按公告土地現值加成計算,修正後將採市價補償,所謂市價是指「公平合理之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及相關規定,市價查估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就徵收土地範圍、區位特性及各宗土地差異,在徵收區域選取比準地,由地政機關蒐集買賣實例,推估比準地市價再考量預定徵收土地的宗地個別因素估計宗地市價,以符合市場行情及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觀念。
依照規定,查估後的市價經提交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後作為徵收補償的依據。
內政部強調,為利市價補償儘速上路,內政部已在7月初函請需用土地人提報今年將徵收的用地範圍及宗地個別因素清冊,給予直轄市、縣市政府市價查估單位,希望土地徵收改以市價補償的政策,能落實保障人民權益。20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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