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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小唐 一帶一路 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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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主席習近平在 2013 年公布一帶一路政策,其中包含「絲綢之路經濟帶」和「 21 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兩項發展計畫,目的在建立中國與中亞、歐洲等區域的貿易運輸新聯繫,「這是我們至今所見地域最龐大的基礎建設計畫」。   “一带一路”不是一個實體和機制,而是合作發展的理念和倡議,是依靠中國與有關國家既有的双多邊機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區域合作平台,旨在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歷史符号,高舉和平發展的旗幟,主動發展與沿線國家的經濟合作伙伴關係,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經濟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和责任共同體。   計畫總值高達 21 兆美元,完成後將有 60 國、 44 億人受惠,占全球人口的 60 %左右;一旦計畫順利上路,中國可藉此和全球各國作生意,邀請有意願的國家一起發展、進行貿易。 中國政府高層也把絲綢之路經濟帶視為「資本融合及貨幣一體化」區域,希望人民幣因貨幣一體化被各國廣為使用,值得一提的是,過去數年間,人民幣已開始在蒙古、哈薩克、烏茲別克、越南及泰國等地流通。   至於中國落實政策的決心有多強?宏利顧問團指出,中國提倡成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就是要替「一帶一路」計畫提供資金,如今已被視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及亞洲開發銀行的競爭對手;此外,習近平也宣布斥資 400 億美元成立「絲綢之路基金」,由中國的銀行監督運作,用於拓展鐵路、道路及其他基礎建設。   但各國為何要隨之起舞?為何有超過 60 個國家對中國的計畫感興趣?專家分析,中國透過採取不附帶條件的政策,吸引那些需要融資協助、藉以發展經濟及基礎建設的國家,自然會受到歡迎,特別是備受資金、科技有限,或者是遭到經濟制裁、受制於世界銀行嚴格規定的國家,「如今中國已成為非洲大陸最大的海外投資者」。   在地緣政治方面專家認為中國在過去數年間和區域內幾個國家都曾發生領海爭議糾紛;「一帶一路」目的無疑是要擴大中國的影響力對周邊國家而言雖然中國經濟影響力會加大,但也可能導致區內情勢緊張「整體而言『一帶一路』計畫雖然有許多挑戰但最後應該能達到消化產能、幫助區域建設的效果。」   “一帶一路”合作方向:絲綢之路經濟帶重點暢通中國經中亞、俄羅斯至歐洲 ( 波羅的海 ); 中國經中亞、西亞至波斯灣、地中海 ; 中國至東南亞、南亞、印度洋。 21

寬頻法拍房市亮點-74台中房市太平新光特區持續發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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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大台中生活圈隨著 74 號快速道路的全線通車,吸引許多追求生活健康的首購族,紛紛移居台中市太平新光特區,提升居家生活品質,再加上重劃規劃為高容積區域,紛紛吸引建商爭相投資開發,未來勢必形成獨特新光商圈。 寬頻小唐     今年上半年,包括「惠宇新觀」、「和築 F1 」、「勝美誠」及佳福「四季水悅」等新案將陸續進場,每坪開價在 18 ∼ 26 萬元,總戶數逼近千戶。 地產商表示,新光特區經過 3 、 4 年來的積極開發,不僅吸引惠宇、鉅虹、櫻花、大毅等知名建商爭相卡位推案,就連旅館業者如雲平精品旅館、賀緹飯店等都將陸續開幕營運;加上新光特區內的明星學校 - 新光國小,預計今年 9 月正式開學,新光特區已成為台中市 74 號黃金月灣最閃亮的新興重劃區。 被地產商歸納為「 74 號黃金月灣」首購市場的太平新光特區,坐擁 74 號線、中彰快速道、國道 3 等便利交通,加上重大建設到位的利多加持下,近 2 年來,地價與房價雙雙大漲。 以地價為例,由重劃完成初期 13~18 萬, 101 年第 1 季的每坪單價 25 ∼ 30 萬元,到了 102 年第 3 季,每坪單價已漲到 40 ∼ 60 萬元,漲幅高達 60 ∼ 70 %;由於地價大漲,帶動房價跟著上漲,由 101 年第 1 季的每坪 12 ∼ 14 萬元,到了 102 年第 3 季,每坪單價漲到 17 ∼ 20 萬元,漲幅達 35 至 40 %。 新光特區近 2 年雖然地價與房價大漲,但相較於市中心的高房價,新光特區房價相對平易近人,又靠近綠意盎然的大坑風景區,有 74 號線的加持,無論到中科、 7 期、烏日高鐵站, 20 分鐘車程內皆可抵達。 惠昇建設總經理莊季雄表示, 74 號快速道路的通車,讓住在新光特區的購屋族,白天可快速前往中科、台中工業區、文山工業區、精機園區上班;下班回到綠意密集的生活綠廊享受人生,創造一種均衡的生活之道,正是吸引購屋族進來新光特區購屋的主因。 莊季雄進一步表示,具備發展潛力的「新光特區」,不僅交通便利,嶄新新光段生活機能相當完整,有樹德、樹孝、中山等密集商圈,附近學區有新光國小、新光國中、華盛頓中學、東山完全中學、中台科大、勤益科大等知名學府,適合年輕家庭入住的生活環境。 以「惠宇新觀」為例,基地面積 2,222

容積移轉辦法與容積權益移轉買賣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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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金華: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取得之土地容積權益移轉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所取得之土地容積權益,是否需要申報綜合所得稅? 國稅    該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依「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所取得之土地容積權益,該容積權益移轉即視同 權利之移轉 ,屬權利交易性質,其自第三人所取得之對價,應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7 類財產交易所得及同法第 24 條第 1 項營利事業所得規定,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另送出基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其成本及相關費用之減除,得以容積權益移轉收入之 100 %計算。   該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將同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3 款之土地所有權之全部或部分贈與登記為國有、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既係以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土地容積權益為對價,則無所得稅法第 17 條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及同法第 36 條營利事業得列為當年度捐贈費用規定之適用。   該局呼籲,土地所有權人依上開規定所取得之土地容積權益,減除成本及相關費用後財產交易所得雖為零,但仍應列入取得當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申報。又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以土地全部或部分贈與登記為國有等,不得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額,請納稅義務人多加注意,以免因虛報捐贈而受罰。 (聯絡人:審查二科李股長) 財政部表示, 土地所有權人 依據「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或「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取得的土地容積權益,可免繳所得稅,但是 非土地所有權人 的容積率買賣,將被認定為權利移轉,必須課徵所得稅。 報稅方式,按現行稅法規定,應以從第三人取得的對價,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以及因取得、改良或移轉容積權益而支付的費用,以其餘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額, 併計其他所得項目 ,在每年 5 月申報個人綜所稅。 另,企業、機關、團體或組織出售土地容積移轉權益, 所取得的收入則屬於銷售勞務 ,依法也必須課徵營業稅。 第一條 本辦法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