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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76萬失能人口長照法106年實施長期照護服務法今天獲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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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社符 合社衛政資源,辦理老人醫療保健、長期照護、社會救助諮詢及轉介等業務,凡是 65 歲以上老人、 55 歲以上山地原住民以或 50 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且有失能的民眾,經長照中心評估後符合政府補助條件者均可使用, 補助服務項目共分 7 大項,內容包括有照顧服務員定期到家裡幫忙生活或身體的照顧、居家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到府提供專業居家護理及復健服務及指導,另外還可以安排短時間的機構照護、或是照顧服務員到宅服務呢!如果是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家中有行動不便的老人家,還提供送餐服務、長時間的機構照護。   攸關 76 萬失能人口 長照法 106 年實施長期照護服務法今天獲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確立長照制度法源,包含長照發展計畫、獎助和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設置,並以表決通過長照基金財源,包含政府撥充和菸品健康福利捐等。新法公布後 2 年施行,預計有 76 萬失能者及其家庭受惠。   行政院在民國 101 年將長照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年 1 月完成初審,經多次協商,朝野對長照基金來源仍有歧見,立法幾經延宕。   依行政院提案說明,目前國內長照機構、人員管理較為多元,且規範不一,加上需求逐漸增加,長照法立法能健全長照服務體系發展,確保服務品質,保障接受長照服務者的尊嚴和權益,並使長照制度具有完備的法源基礎。   依三讀通過條文,長照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 6 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需要,所提供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醫護服務。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均衡長照資源發展,得劃分長照服務網區,規劃區域資源、建置服務網絡與輸送體系及人力發展計畫,並得於資源過剩區,限制長照機構設立或擴充;於資源不足地區,應獎助辦理健全長照服務體系有關事項。   為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應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基金額度至少新台幣 120 億元,分 5 年撥充編列。基金來源包含政府預算撥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鄧素文受訪表示,長照服務過去是模糊概念,長照法立法後明確定義,財源則以未來的長照保險法支應,長照基金則用來建置長照服務體系和擴充資源,包含偏鄉和失智等服務,都可納入。   她

寬頻房訊小唐:2015年6月起 非農民禁買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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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農舍亂象,內政部和農委會將修正《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未來農舍起造人和購買農舍承購人,都必須是農民,同時嚴格限縮農民認定資格,須投保農保、健保第三類(漁民、畜牧業者),或實際務農者;未來不具農民身分者都不能買賣農舍,但「繼承者」不在此限。農委會預計 6 月底公告施行。   投保認身分 或實際務農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 2000 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改為「管地不管人」,開放一般人可自由買賣農地,不少民眾買地變身農民,但更多的是投資客買地炒作農舍,在農地上不是種田,而是蓋房子,甚至以「買農地送農舍」規避法令,台灣農地價格被炒到連真農民都買不起。   雖然《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文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為農民,且根據母法《農發條例》的定義,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 15 年來模糊空間大,很多人都是買了農地就變身農民。   陳保基說:「我老家屏東最偏僻農地,一甲地竟然要 900 萬元起跳,真農民要種 40 幾年水稻才買得起!」   陳保基認為,農地價格因為可以蓋農舍,已經嚴重扭曲,不僅年輕農民買不起,甚至嚴重影響農業未來發展,他請同仁調出資料分析,發現農舍起造人的保險資格,只有 3 成 8 具有農保或第三類健保身分,換句話說,超過 6 成蓋農舍的「農民」根本不具農民身分。   農委會決定,先把農民定義加嚴,明確認定農民資格僅 3 種,分別是投保農保、健保第三類(漁民、畜牧業者),或實際從農者,才叫做農民。換句話說,未來退休人士買了農地,沒有農民身分就不能蓋農舍,但農地繼承者可例外,不過仍須維持農地農用。   繼承須農用 買賣限農民   農委會還發現一大漏洞,超過 6 成農舍,蓋好就被轉賣,陳保基說,農委會決定修法,除了原本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是農民外,未來也將規定農舍承購人必須具農民身分,這樣才能防堵農民蓋農舍,但蓋好不到 3 年就轉手給一般民眾當豪華民宅或別墅住。     依循法規衍生配套「 農民人頭買賣歪風 」、 「農舍轉移與分割」、「減少興建農舍誘因」 等三大問題,有待中央訂出標準。   三大問題 應訂出標準   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陳平軒認為,農委會和內政部修法,是把農舍失控的亂象稍微拉回正軌,但若要徹底扭轉,必須從根本修法,從「農地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