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推升台股破萬點,但國內資金出走潮卻正在擴大中。主計總處統計,台灣金融帳連續 18 季淨流出,且逐年擴大。 就不動產業來說,在政府全面厲行房市調控下,根據內政部的統計,今年 3 月申請變更為「非執業中」的經紀業,累計已達 4,078 家,兩年內關了 1,121 家。但反觀經營國外不動產從 192 增加到 348 家,一年成長超過八成,甚至較前年暴增 1.4 倍,更有同業統計去年國人海外置產總金額上看 480 億台幣,年增七倍,彼消此長的對比尤為強烈。若不思建立經紀業從事海外業務的監管辦法,而任憑良莠不齊的業者以資訊不對稱、似是而非的宣傳方式造夢、吸金,恐將釀成難以收拾的災難。 以「產權」為例,除了國人所熟悉的所有權、使用權,常見的還有「部分所有權」、「金融商品」。舉例來說,近來最熱門的柬埔寨就規定,外國人不能購買土地、一樓店面。若輕信業者,以人頭買賣、假結婚或其他方式購置,未來糾紛難免。而且當地土地登記制度尚在建置階段,買進的到底是國家授予的所有權,即當地俗稱的「 硬卡 」,還是只是單方面與建商、屋主之間的債權關係,俗稱的「 軟卡 」,極為關鍵。甚至在東協,業者代理的案源有限,消費者只能買到限定建案的預售權利,風險加倍集中。由於缺乏履約保證機制,是否能順利完工、交屋、取得產權登記,的確讓人憂心,遑論投資報酬。 另外,將停車位、學生套房、旅館、倉儲等收益型不動產,包裝、分割成低總價精品銷售,是 變相販賣金融商品 ,最終取得的頂多是租金的受益憑證,絕非不動產。這類高風險的產品,就像 2008 年以前的連動債、高收益債等保證收益型產品,一旦出現虧損,肯定血本無歸。如果發生爭議,更是求償無門。何況過了代租代管的保障期,可能成為孤兒產品。投資是將本求利,但貪利失本,恐怕就是誤導善良投資人的陷阱。 消費者買賣國內不動產、各類金融商品,無論是產品內容、銷售人員、銷售行為,都有主管機關逐件審閱、定期查核,對業者的規範很嚴格。但仲介海外房產,相關機制闕如,都讓消費者落入孤立的多重弱勢,而市場資訊甚至是片面、被扭曲的。以很夯的馬來西亞來說,根據該國房產業資訊中心( NAPIC )數據顯示,去年 Q4 柔佛州,亦即最受吹捧的依斯干達特區所在地,因中央銀行打房、貸款趨嚴、拉高外資投資門檻,且供給爆量、需求放緩,住宅及商用不動產交易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