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奢侈稅 不當花招風險 原文網址: 規避奢侈稅 不當花招風險多

記者楊美玲、游智文/台北報導 自奢侈稅開徵以來,坊間流傳利用預告登記產權、假信託、買後回租或找人頭戶,甚至是假離婚等不當規避稅負的手法,但這些不當規避稅負的手法大多有隱憂,而且風險也不少,加上各區國稅局目前都已積極進行查核,因此要能有效規避奢侈稅已不太容易。 奢侈稅開徵以來,坊間常有各種不當的避稅方法出現,國稅局目前已積極查核,想有效規避奢侈稅將不太容易。
(圖/好房資料中心)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指出,利用預告登記規避奢侈稅,最怕兩年後房價又飆漲,賣方反悔,造成無法過戶。 而夫妻假離婚,雖可一人一戶保有自用住宅,而出售自用住宅不用課奢侈稅,但有可能會演變成真離婚;至於簽假租約,則隨時可能有糾紛,屋主可能收了錢不認帳,買方如果沒有按時按期付款,屋主怕被查,也會很頭疼。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是,找人頭戶避稅,若人頭本身無資金能力,多會被國稅局鎖定為查稅對象,風險更大。 徐佳馨表示,不論是藉由預告登記、簽假租賃約、假離婚或是贈與等手段以規避奢侈稅,都會有風險,因為只要是自用住宅在短期內移轉,都會被國稅局鎖定,進行查核,因此為了確保自身權益,納稅人還是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 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國稅局現在對於滿2年或2年左右就出售不動產的案件都會去查核,深入了解交易關係,因此利用預告登記、信託等方式要有效規避稅負已不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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