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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金華 閒置土地利用不到1成「強制買回」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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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寬頻房訊 活化土地利用,還不到總面積 1 成。工業局表示,《產業創新條例》修法近日送行政院,新增「強制買回」規定,未來廠商 2 年內開發面積不到 20 %,將以低於市價的實價買回,預計 105 年底前上路。 金華法拍 閒置土地 很多工業區土地長期閒置,有的廠商因外在因素沒開發,有的擺爛坐等土地增值賺取暴利,工業局統計 3 年來,工業區土地地價上漲 5 到 7 成。到 2 月底為止,全國閒置工業土地面積仍有 689 公頃,但在行政院招商中心登記等著要土地開發的廠商,面積合計有 285 公頃,供需之間極不平衡。 工業局去年清查所轄開發工業區 173 處,選出「 10 大優先處理閒置土地」,總計有 136.1 公頃。其中最大的是屏南工業區內,由燁輝企業所擁有的 28.9 公頃空地。持有最久的是美達工業在新竹關西的大旱工業用地,閒置持有 22 年。 金華法拍 閒置土地 工業局官員表示,這 10 大閒置土地經過媒合後,除屏南工業區已經與地方政府商談,擬設置屏南金屬高質專區,符合適地性(配合地方產業)發展外,桃園科技工業區的華亞科回應打算 5 年內蓋晶圓廠、彰濱工業區的億昇倉儲打算建廠自用,其餘多說是有意出售或出租。因此最後確定能處理的面積僅有 11.79 公頃,占總面積不到 8.6% ,還有 124.3 公頃等待活化利用。 金華小唐法拍屋   工業局官員陸信雄說,對於不開發的閒置土地,新修訂的《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未來只要土地所有權人 2 年內開發不到建廠面積的兩成、廠房沒有機具、沒有營運中,符合三者任一條件,政府即會用「合理價格」買回。他強調:「合理價格指的是實價,不是亂喊的那種市價。」工業局官員補充,此實價還要扣除政府處理作業成本,實際收購價會更低。不動產業者指出 工業用地投資熱潮在 2012 年到 2014 年是高峰,買方都是買進土地後、切割再出售, 3 年時間同一塊土地經手數個投資人,報酬率總共是 200 % ~300 %都有。他說,但因為房地合一稅上路,投資工業用地課徵所得稅,「現在有存貨的地主,要去化有難度」。 台中法拍屋 寬頻法拍 法拍屋小唐 金華法拍 小唐團隊 0985099191 不動產開發 代書 . 律師 . 免費不動產法拍 . 投資 . 諮詢 . 鑑價

寬頻小唐 重劃土地買賣 超額分配的重劃土地,及額外價購的重劃土地 未滿二年當心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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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房訊: 重劃土地超額分配及額外價購土地 持有起算日改以分配公告期滿日為準 未滿二年賣出要課稅 寬頻金華 土地參與重劃後往往價值倍增,市價明顯提升,出售重劃獲配土地時,需注意土地的持有期間,若持有未滿二年,小心被課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 財政部規定,因重劃獲配的土地,所有權人的持有期間,除原應分配土地,是以參與重劃土地的原始取得日做為奢侈稅持有期起算日外,包括超額分配的重劃土地,及額外價購的重劃土地,起算日都要改以重劃分配公告期滿日為準。出售這類重劃土地,持有期未滿二年,均要課稅。 舉例來說,甲參與重劃土地共140平方公尺,取得日為2009 年9月14日,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甲應分配土地面積原為57.47平方公尺,但因重劃會章程載明甲可分配參加重劃土地面積比率為50%,重劃後甲獲配70平方公尺,超額分配土地面積共12.53平方公尺。 甲同時再向重劃會價購增配土地面積127.89平方公尺,並繳納差額地價約386萬元。其重劃分配公告期滿日為2011年9月1日,甲次年9月10日出售全部的重劃分配土地,出售價1,800萬元。 依據財政部規定,甲出售重劃獲配土地,除依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規定計算應分配土地面積(即57.47平方公尺)持有期間超過二年(自原取得土地所有權日起算至銷售訂約日),無須繳納奢侈稅外,其餘超額分配及價購獲配土地,須繳奢侈稅。 以甲超額分配土地部分(面積12.53平方公尺)為例,其持有期間自重劃分配結果確定日(即2011年9月1日)起算至銷售訂約日(2012年9月14日)為止,未逾二年,應繳納奢侈稅。

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金華代書)

國稅局就所得部分依實價登錄取得購入、售出價格,各納稅義務人可依下列公式申報之。 〈賣方出售房屋所須負擔之權利義務〉 一、 義務: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擇一方式申報) ⋯⋯ 方式(一): 依成交總額 【(房地出售總額-出售相關成本)-(買進總額-買進相關成本)】 × 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須申報之所得額(併入其他所得申報)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凡非經常買進或賣出之營利活動而持有之各種財產,因買賣或交換而發生之增益,為財產交易所得。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係以房屋出售價格減除房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其所得額。而其可減除的成本及必要費用包含取得房屋的價金、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公證費、仲介費等;另外參照財政部102年7月5日台財稅字第10200086140號解釋函令,繳納屬房屋部分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亦在得減除之範圍。惟應注意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出售前繳納之房屋稅、管理費、清潔費及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等,均屬使用期間之相對代價,不得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 該局特別指出,採用財政部頒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申報,僅有在納稅人未申報或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且稽徵機關也查無相關交易資料時,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頒定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核定。 ※所有售屋及買屋之繳費收據憑證皆須盡量保存,以利國稅局審查時可做為舉證。 (二):財產交易損失 【(房地出售總額-出售相關成本)-(買進總額-買進相關成本)】 =負數(提供所有售屋及買屋之繳費收據憑證) 二、權利:重購退稅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重購土地。 要件:一、先購後售者,在買新屋時原持有土地應符合自住(須有本人或配 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而且是在 新屋土地登記日起二年內立約出售舊屋。 二、買和賣要登記同一人。 三、新購土地地價要大於原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之餘額。 四、新購土地在五年內不能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否則應追繳原退還之 土地增值稅。 轉載于金華代書    0985099191小唐